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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August, 2007

非叙事

很少看电视,看了就要生气! 晚上,恰好看了江苏卫视的《人间》。这期做的节目叫《死而复生的孩子》。首先为事件所震撼,旋即被电视媒体的恶俗所震怒,最终,又为这个社会的道德沦丧而悲哀不已。 节目讲的是,四川南充一对夫妇,四年前在当地镇医院产下一男孩,却被医生告知,小孩患有恶症。随后一次检查中,丈夫中途外出买东西。不到10分钟回来,医生告诉他:小孩死了,怕他伤心,丢茅厕了。丈夫信以为真,不遑多想,拿了医生开具的死亡证明离开了。 四年后,在外地打工的这对夫妇却偶然得知,小孩活活得好好的,而且就在离家不远的另一个地方的人家!随后,他们上门讨要孩子,却遭拒绝。对方甚至反咬一口:小孩是因为这对夫妇担心养不活,主动遗弃的! 从节目展示的证据,包括律师调查笔录以及“养父母”的说法,事实应该非常明显:镇医院的医生(当事人和抱养小孩那家有亲戚关系,那对夫妇不孕)通过欺骗和作伪证,诈称小孩死亡,然后让人抱给那对夫妇抚养。——这样的悲剧,可能连小说家都想不出来,但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 更恐怖的是,整个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我看不到丝毫的人间温暖。先是那个医德沦丧的医生(负责接生和“医治”的),居然会给一个活蹦乱跳的婴儿开具死亡证明。然后,医院另一位医生(与接生的医生有亲戚关系,同时也是那对不孕夫妇的亲戚)的妻子,竟然如此丧尽天良地抱走小孩,送(卖?)给他人。 还有那对“养父母”,在明知道小孩是这样抱来的情况下(他们手上还有小孩的CT报告,报告上的名字就是小孩的亲生父亲),竟然不顾人性地隐瞒真相,而且记者找上门后还百般抵赖,甚至反咬一口! 更诡异的是,当这对夫妇找律师准备打官司,律师先是夸下海口,说是碰到这样缺德的医生,他一定要把医院翻个底朝天。后来却又拒绝交出调查的笔录(上面有那位接生医生按手印的、承认她接生并开具死亡证明以及知晓小孩并未死亡等情况的重要证据)。直至记者上门,才交出这份笔录。还有,小孩的祖父去进行法律咨询(哪个机构忘记了),结果见报后,却成了他承认当时是因为担心小孩养不活,所以送回医院。而实际上,他从头到尾并没有这样陈述,那家机构也拿不出记录,并且在记者面前,拒绝回答问题。这里头到底有什么猫腻,可能无法追查了。 最后,就是江苏卫视从头到尾的操作痕迹,让人十分反感。面对这么一个事件,你可以跟踪现场调查,也可以如实记录过程。但这个节目组采取方式却是深度介入,人为制造各种悬念和冲...

Mr. Bubble: Alan Greenspan

By William Pesek Aug. 22 (Bloomberg) -- Toshihiko Fukui is looking more and more like Asia's answer to Alan Greenspan. It's exactly what many Japanese politicians had hoped for. When Fukui became Bank of Japan governor in March 2003, lawmakers urged him to be the ``Greenspan of Japan, if not Asia.'' It was a bow to the then-Federal Reserve chairman's effect in markets and the power of his monetary policies. Politicians got their wish -- just not how many imagined. Now, markets are paying the price for Greenspan's mark on Japan's rate policies. Fukui's BOJ, just like Greenspan's Fed, has both created and enabled bubbles overseas with ultra-low rates. All this may come as a surprise to Fukui's supporters, and there are many. To them, Fukui restored credibility they felt had been lost during the 1998-2003 tenure of Masaru Hayami. The adulation sometimes seems akin to how many view Greenspan, who was dubbed ``Maestro'' in a gushing 2001 book ...

Dance around the World

不可同食

下列食物不可同时烹煮或同时服食,否则会引起或发生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千万不可疏忽大意。 1、团鱼(水鱼、脚鱼)与苋菜食则死亡。吃空习菜汁可解救。 2、鲤鱼与甘草食则死亡。吃麻油二两可解救。 3、蜂糖与生葱食则死亡。米炒焦研末甘草二两煎服解救。 4、狗肉与绿豆食则肚腹肿大。甘草二两煎水解救。 5、黄瓜与花生食则肚泻。吃霍香丸十克解救。 6、蚕豆与田螺食则绞肠痛。服童小便一茶杯解救。 7、鸡肉与菊花食则死亡。细辛一钱、川莲五分煎水解救。 8、蛇肉与萝卜食则死亡。吃鸡血一两解救。 9、杨梅与鸭肉食则死亡。吃妇人乳汁100克解救。 10、鹿肉与南瓜食则胀肚难受。 11、芥菜与兔肉食则中毒。吃杨梅水50克煎水解救。 12、冬笋与龟肉食则中毒。甘草二两煎水服可解救。 13、冬瓜与鲫鱼食则脱水。吃空心菜汁一茶杯可解救。 14、猪肉与芝麻花食则死亡。空心菜汁一茶杯解救。 15、牛肉与香附子食则生九子疮。甘草二两煎水服解救。 16、羊肉与西瓜食则中毒。 17、洋葱与癞蛤蟆食则中毒。车前子50克煎水服可解救。 18、油煎鸡蛋不可放糖精食则中毒。牛黄五分温开水吞服。 19、鸡蛋吃后不能吃消炎片,食则中毒。吃黄泥水解救。 20、孕妇不能多吃螃蟹,食则流产。 21、吃桃子不能与白酒同服,多服会令人昏倒。 22、发牙的马铃著(土豆)不可吃,食则中毒。 23萝卜:严禁与橘子同吃,否则易患甲状腺肿,因为萝卜有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可转化成硫氰酸,与橘子中的类黄铜作用,成为羟苯甲酸而导致甲状腺肿;忌与胡萝卜、何首乌、人参同食。 24、甘薯:不能与柿子同吃,两者相聚后会形成胃柿石,引起胃胀、胃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也不宜与香蕉同吃。 25、韭菜:不可与菠菜同吃,两者同吃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不可与蜂蜜同吃,同吃会引起心痛;不可与牛肉同吃,同吃会令人发燥上火。要特别提醒们是,炒蔬菜时不要放韭菜。 26、茄子:忌与黑鱼、蟹同吃,同吃会损伤肠胃,老茄子不宜多吃,否则会引起中毒。 27、菠菜:不宜与豆腐同吃,因为豆腐中的钙易与菠菜里的草酸结合,形成不易消化吸收的草酸钙,常吃者会缺钙;不可与韭菜同吃。 28、南瓜: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吃;不可与羊肉同吃,同吃易发生黄疸和脚气病(维生素B1缺乏症)。 29、竹笋: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生结右;不可与糖、羊肝同吃。 30、茭白:不...